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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下调铁矿石等非日内交易手续费
信息来源:世界金属导报2017-04-18A01      时间:2017-04-21 10:38:28

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4月12日发布通知,将不同程度下调铁矿石、焦煤、焦炭品种的交易手续费,并按合约月份对上述品种的日内交易实行差异化手续费措施,以进一步改善市场运行质量、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大商所在通知中称,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差异化下调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的1、5、9月份合约和非1、5、9月份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对于1、5、9月份合约的日内交易,铁矿石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焦炭、焦煤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对于非1、5、9月份合约的日内交易,铁矿石、焦炭、焦煤均下调至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后的手续费措施将自4月17日交易时(即4月14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实施。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3月以来,为抑制市场交易过热,大商所先后对铁矿石等品种实行了日内手续费加收的调控措施,措施执行后相关品种交易活跃度明显降低,换手率回稳,但也导致市场流动性一定程度下降,相关品种日内价格波动有所增大。对此,大商所对各品种运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按照统筹考虑、逐步调整的原则,分阶段逐步下调和恢复手续费收取标准。

市场人士表示,长期以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投资者主要参与相关品种的1、5、9月份合约交易,非1、5、9月份合约的交易量和持仓量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本次手续费标准调整后,上述品种非1、5、9月份合约的手续费标准较1、5、9月份合约更低,这种差异化的调整方式有助于引导市场流动性向非1、5、9月份合约部分转移,有助于改善相关品种近月合约不活跃和主力合约不连续现象,提升期货市场运行质量。

此外,大商所4月7日发布通知,调整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通知称,自4月10日结算时起,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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