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联合六省市地方政府下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加大采暖季工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
《方案》实施范围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 26”个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济南市、山西省太原市、河南省郑州市等。
《方案》称,针对钢铁行业,在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要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同时各地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
在电解铝和化工行业,《方案》要求各地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今年1月6日称,错峰生产不仅可以减少本身排放,还可以减少由这些企业带来的产品运输排放。陈吉宁介绍,评估表明已经实施的错峰生产措施有效,但仍有潜力。评估发现,重污染期间错峰生产城市的用电量下降幅度不大,只有10%左右,而且有些企业不降反升,并没有落实错峰生产要求,还需要加大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