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7月8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一张网”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建成一批“无废城市”。主要指标是:到2030年,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大幅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10%;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30%;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规划》针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溶洞垃圾、磷石膏库、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重点领域提出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就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新能源退役设备等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出要求;明确了“无废城市”建设推进路径和重点领域;还从固体废物监测监管能力、污染防治政策体系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
为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治理水平,《规划》从三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范围,明确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要求。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统一信息报表数据的衔接。建设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信息实时采集和轨迹监控,90%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纳入平台监管。
二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监管。强化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过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管控。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利用工作指南,明确相关项目审批程序及监测监管要求,严防不规范充填回填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因地制宜保障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回填相关用地需求,稳妥有序推进规模化消纳利用。加强磷石膏等综合利用,推动无法利用的磷石膏、赤泥、锰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预处理,降低贮存填埋环境风险。
三是开展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对象,开展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一场(库)一策”精准整治。长江流域聚焦锰渣、锑渣等,黄河流域聚焦煤矸石、粉煤灰、赤泥等,实施分区域系统治理,完成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