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
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19年7月23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