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等工作要求,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加力实施工业节能降碳工程,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指导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落细碳排放双控重点任务,是促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新型工业化绿色底色、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基础。
《实施方案》提出逐步建立并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的总体要求,并作出四个方面具体工作部署。一是面向重点行业,以监察执法、诊断服务、技术推广、标准引领为关键举措,提升重点行业碳排放管理服务水平。二是面向工业企业和园区,加快建设零碳工厂、零碳算力设施、零碳园区、低碳零碳供应链等零碳标杆,明确绿色能源应用、数字化能碳管理等转型路径,加强工业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三是面向工业产品,以标准为引领、以数据库为支撑、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四是面向地方和项目,聚焦摸清底数、严控增量、压实责任等管理要求,强调建立碳排放核算机制,开展“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置换和评价、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等,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到2030年,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400项左右,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50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5年下降10%以上。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落实落细《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持续增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控能力,着力提升工业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水平,逐步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核算、评价、考核等制度,为工业领域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
工信部节函〔2026〕3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9月30日
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实施方案(2026—203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等工作要求,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工作体系,加力实施工业节能降碳工程,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和全国先进制造业大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逐步建立并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十五五”时期,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控能力持续增强,工业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核算、评价、考核等制度基本建立。到2030年,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400项左右,建设国家级零碳工厂和零碳算力设施50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5年下降10%以上。
二、提升重点行业碳排放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工业节能监察执法。严格落实《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以及光伏、算力设施等能耗增长较快的新兴领域,加大工业节能监察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持续强化对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有序推动低效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更新升级。
三、加强工业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
(五)加快工业园区和国家高新区绿色低碳转型。配合有关部门高标准推进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引导新建项目优先向零碳园区集聚,加快形成“以绿制绿”产业集群。指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国家高新区,推进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推进余热资源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替代。
四、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五、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能力建设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强化与产业规划、产能调控等政策衔接,扎实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双控各项工作,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与研究机构作用,加强政策研究和效果评估,及时提出任务举措优化建议。
内容来源: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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