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39.82-607.98欧元/吨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案产品征收348.39欧元/吨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7210 50 00和7212 50 20。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21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22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