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8月3日发布“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的通知”。公示企业范围为钢铁生产企业,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超低排放改造内容、投资及完成的总体情况(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开展情况(评估过程简述、评估单位、监测单位、评估监测时间);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结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取得的减排效果,主要改造设施照片等。
企业自愿提出公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申请企业的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