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5月15日消息,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经企业自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初审、专家核实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对13家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第五批)、七家撤销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13家需整改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11家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装备的企业、11家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名称的企业予以公告。
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中,四家企业为转炉炼钢模式,一家企业为转炉和电炉炼钢共存模式,其余八家企业为电炉炼钢模式,一定程度反映了政府推动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发展的动向。
需整改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中,除两家企业因生产安全问题外,其余11家企业均因环保不达标而纳入整改范围,可见环保标准已成为倒逼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必过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