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数据局对外正式发布《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用于指导各层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支撑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指南》作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基础性制度,基于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等基本原则,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指南》明确了三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指南》还从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落地实施、做好衔接应用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