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西藏矿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拟进行改制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或“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矿业总公司《关于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改制重组的通知》,矿业总公司拟进行改制重组。改制重组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自治区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告》称,根据西藏自治区国资委2020年6月3日下发的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22日作出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改制重组的批复》,矿业总公司拟由自治区国资委以矿业总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评估的整体资产出资,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中国宝武、日喀则城投、仲巴县政府将以现金形式对矿业总公司进行增资。
上述改制增资完成后,自治区国资委将所持矿业总公司2%股权无偿划转至仲巴县政府,彼时,中国宝武、自治区国资委、日喀则城投及仲巴县政府对应持股比例为47%、44%、5%、4%,中国宝武将成为矿业总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矿业总公司拟作为中国宝武一级子公司进行管理。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或“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矿业总公司《关于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改制重组的通知》,矿业总公司拟进行改制重组。改制重组完成后,根据相关安排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业总公司拟改制重组的主要内容
1、根据自治区国资委2020年6月3日下发的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22日作出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改制重组的批复》,矿业总公司拟由自治区国资委以矿业总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评估的整体资产出资,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城投”)、仲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仲巴县政府”),以现金形式对矿业总公司改制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矿业总公司改制及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上述改制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矿业总公司拟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拟作为中国宝武一级子公司进行管理。
矿业总公司上述改制重组完成后,自治区国资委拟将所持矿业总公司改制重组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股权无偿划转至仲巴县政府。股权划转完成后,矿业总公司改制重组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综上,公司控股股东矿业总公司的改制重组事项拟导致西藏矿业实际控制人由自治区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矿业总公司改制重组各参与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自治区国资委。
二、控股股东拟改制重组涉及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国宝武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德荣,注册资本5,279,110.1万元人民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的经营范围为: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日喀则城投
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臣,注册资本262,580.7849万元人民币,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日喀则城投的经营范围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服务咨询;土地整治服务;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文化传媒运营;建筑材料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城市用水供应、污水处理、危废处置、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垃圾填埋;园林绿化养护、苗木种植;长途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机动车检测配套服务;对提升城市功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