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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特钢铁破产重整,招募企业破产管理人!
信息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百度、新京报等      时间:2019-01-29 17:07:45

1月26日,记者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新疆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招募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经本院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决定釆取竞争方式招募管理人。

企业概况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2003年11月10日注册成立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登记机关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在新疆巴州和静县铁尔曼区,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西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与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钢、铁、水泥、玻璃的制造与销售;铁矿石开釆、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农业种植;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离心球墨铸铁管的生产、加工、销售。根据金特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该公司资产总计2,432,400,041.26元,负债总额3,016,554,391.15元,企业在册职工999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为盘活企业资产,故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编入全国中级以上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申报同时接受联合体申报方式,且联合体中的其中一家须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在近5年内有从事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经验;

4、申报机构派驻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15人,管理人团队中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

5、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6、优先考虑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人无被更换记录者;

7、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人或法律顾问参加的钢铁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并有重整成功记录者优先考虑;

8、因客观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联合体申报。

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其中两份不装订,只接受现场书面申报)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案例;

3、申报机构拟定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4、参与本案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所有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5、申报机构在本案中拟定的报价方案;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7、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报名期限截至2019年2月12日19时


企业破产重整历程

新兴铸管(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新疆和静钢铁厂”(简称和钢),该厂于1998年全面停产、2002年破产。

2003年12月由金特建材收购成立“新疆金特和钢钢铁有限公司”;

2007年4月,新兴际华集团(原新兴铸管集团)公司出资控股,重组成立新兴铸管(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由新兴际华集团公司所属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兴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新兴际华和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持股55%和45%成立新疆新兴铸管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到当时新疆地区市场持续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新兴铸管驻疆钢铁企业出现持续亏损,且预测短期内很难扭亏为盈,2013年、2014年、2015年,铸管新疆、新兴国贸和新疆金特合计亏损额分别为0.88亿元,9.34亿元,4.63亿元。

2016年5月,新兴铸管发布关于出让公司驻疆钢铁企业股权的公告,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拟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金特”)48%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兴铸管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控股”)分别持有的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管新疆”)100%股权和新疆新兴铸管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国贸”)55%股权。

2017年11月,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兴际华”)将其旗下所属子公司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新疆新兴铸管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北交所挂牌出售。

2018年5月17日,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特钢铁”)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有严重的不确定性,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将“2013年金特钢铁债券”(简称“13金特债”)的到期日由2020年5月23日提前至2018年5月23日,并以60%的折扣比例给予回购注销。该公告称,公司于5月15日召开“13金特债”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13金特债”提前到期的议案和关于对“13金特债”本息按比例进行折价偿付的议案。“13金特债”持有人会议上达成的会议议案称,现因近年来新疆钢铁行业大环境的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逐渐恶化,并且已经准备向当地真回复申请破产。

2018年9月4日,记者自工商资料获悉,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变动,公司股东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九天清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企查查”显示,深圳九天清控背后的股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达盈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信达旗下)、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和九天世纪(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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