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2年推出的首期股权激励全部实施完毕后,方大特钢又实施新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2018年4月17日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377.85万股,惠及1688名员工,授予价格为5.40元/股,授予日为3月29日,已于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据披露,本次拟向1728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8%。授予过程中,40名激励对象自愿全部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77万股,4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45.15万股。因此,该公司本次实际向1688名激励对象授予12377.8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33%。由此,该公司总股本由1326092985股增加到1449871485股,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9.62%调整为36.24%,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此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2期解锁,最长不超过36个月,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50%、50%。其解锁的业绩条件为,第一次解除以2015年、2016年、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限售条件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第二次解除以2015年、2016年、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限售条件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行业的判断,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