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 免费注册|登录
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头条  > 正文
财政部:明年起取消钢材等产品出口关税 适当降低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2017-12-18 09:02:06

财政部15日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经国务院批准,继2017年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之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其他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财政部表示,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为促进“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我国将对原产于26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2018年新实施的有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韩国、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继续实施的有中国与新加坡、智利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安排;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将适当扩大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继续实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2018年7月1日我国还将启动信息技术等产品的第三次降税。我国已于今年7月1日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了第二次降税,这一措施将在明年上半年继续实施,并于明年7月1日起启动第三次降税,同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作相应调整。2018年,我国还将继续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     燕山大学国家冷轧板带装备及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科技大学高效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东北大学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金属学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钢铁标准网     冶金信息网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属世界金属导报社所有,未经《世界金属导报》书面授权,请勿以任何方式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邮编:100730)
京ICP备11022607号-15 Copyright ? 2004-2021 by www.worldmetals.com.cn.www.worldmetal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