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河南省27家钢企和21家焦化企业错峰停限产,包括企业停限产工序/生产线、停限产措施和错峰生产时间等,具体要求如下:
钢铁行业
钢铁行业:全省27家钢铁企业(含炼铁、炼钢、轧钢企业,不含冷轧企业)。
错峰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错峰要求: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单位产品大气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优先对位于城市建成区、位于城市主导风向钢铁企业实施限产。安阳市要加大钢铁限产力度,确保全市辖区内钢铁高炉总产能限产50%;其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依据当地实际,明确钢铁企业具体限产措施。其中,有高炉生产工艺的钢铁企业,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无高炉生产工艺的钢铁企业,以转炉(电弧炉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仅有球团(烧结)工艺的钢铁企业,以球团(烧结)生产线数量计,采取现场督查抽查核实。具体限产情况见附件1。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1
注:红框安阳市钢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龙腾热处理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汇丰管业有限公司、安阳市钢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钢企不参与错峰生产。
焦化行业
焦化行业:全省21家焦化企业。
错峰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错峰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郑州市、开封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市、平顶山市位于城市建成区的1家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其余12家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采用企业实际出焦量核实;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其余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位于城市建成区的4家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其余4家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采用企业实际出焦量核实。具体限产情况见附件2。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