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洛阳市工信委发布“关于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公告称,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工信产业〔2015〕150号)要求,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淘汰45吨转炉一座(产能80万吨),河南闽源特钢有限公司淘汰75吨电弧炉1座(产能83万吨),用于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新建100吨电弧炉一座和60吨电弧炉一座。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具体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