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执法集中强化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唐山、廊坊、邢台、邯郸等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于2017年5月8日-5月17日,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行业为钢铁、焦化等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等高架源。通知称,尤其要加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整治力度,存在小时值超标排放,即视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5月8日至17日期间一律停产整顿;5月10日后出现超标排放的,一律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从严处理、顶格处罚。
检查范围
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定州、辛集市;
检查方式及开展时间
于2017年5月8日—5月17日以省、市、县(市、区)联动执法,省环保厅成立执法巡查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各驻市督查组,各市组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执法人员,采取明查与暗查及日常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集中排查力度,集中查处重点环境违法行为;
主要内容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各市环保部门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铸造、常年运行燃煤锅炉等高架源,排放V0Cs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聚集区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5月8日至17日期间一律停产整顿;5月10日后出现超标排放的,一律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从严处理,顶格处罚;对于达标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散落农村的“工业大院”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要求;目前多数企业尚未接到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情况,将及时跟进。
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