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方大特钢发布公告,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和钢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该公司于2016年9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据了解,该公司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铁矿石、焦炭和焦煤等期货合约,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期货品种,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为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顺利开展,并控制业务风险,该公司成立了期货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保密信息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方大特钢 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