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裁定,决定终止原告美国钢铁公司对中国钢铁的337反垄断调查,该委员会裁定,申请反垄断调查的原告需要具有反垄断损害,但原告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不具有此诉的原告资格。至此,对中国钢铁的“337调查”宣告终止。中方在“337调查”中的反垄断、盗窃商业秘密、虚构原产地三个诉点全部胜诉。
2016年4月26日,美国钢铁公司指控部分中国钢铁企业生产、销售的部分产品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要求ITC启动337调查,禁止被诉产品对美销售。2016年5月26日ITC公告,启动调查。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立刻组织有关钢铁企业积极应对,聘请了国际上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进行抗辩,经过20个月艰苦卓绝的努力,中国钢铁行业和钢铁企业在337调查中取得了反垄断、盗窃商业秘密、虚构原产地三个诉点的全部胜诉。对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人发表谈话,对这一决定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