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钢铁企业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参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编制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并向相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确保指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指南》 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加强源头控制,采用低硫煤、低硫矿等清洁原燃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物的源头削减。《指南》对烧结球团和焦化提出了技术和设备选择以及排放方面的要求;并要求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石灰窑、白云石窑、自备电站采用SO2、NOx源头控制技术,给出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