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为抓紧落实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规划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更大地激发专利创造的主体动力,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产生和应用,让更多更好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涌现出来,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升我国钢铁企业品牌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具有高价值专利的装备、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要面向我国具有产业优势、科技研发和知识产权建设基础较好的国内钢铁企业、科研、设计院所,以及钢铁上下游相关企业。
二、申报条件
具有高价值专利自主研发的装备、产品包括的范围应是技术先进、具有市场前瞻性的成套设备、技术工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研发创新难度高的产品。上述装备、工艺、产品要配合有至少一件以上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三、申报原则、渠道
按照自愿参与、不收费的原则,企业通过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申报。
四、评价方式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根据钢铁行业高价值专利的特点,组织专家评价。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2022年申报工作通知发出后,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参加。
(二)信息填报。填写具有高价值专利的装备、产品信息申报表,资料报送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三)价值评价。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组织技术机构、专业技术委员会和评价工作组,进行评价。
(四)宣传发布。通过2022年中国品牌日相关活动及《世界金属导报》等权威平台和媒体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
(五)结果反馈。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出具其组织申报的具有高价值专利的装备、产品评价结果报告,向企业出具本企业的评价结果通知书。
六、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相关信息(见附件1)。需保证各项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报送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20日,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此次工作。
(二)申报单位承诺所申报的数据信息准确可靠并符合申报条件。
本次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坚持不收费原则,有关单位在申报、评价、发布等各个环节均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擅自向社会泄露企业信息和数据;坚持自律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评价工作科学、公正、规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王俊海 65244692
覃 莉 65265341
邮箱: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
邮编: 100730
通知原件下载:
附件1:
2022年具有高价值专利的装备、产品信息填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