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下称:《税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则》第七十二章给出钢铁进出口税则,涵盖四种税率,分别是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其中,最惠国税率范围0%-9%,因产品种类而不同;协定税率根据不同的协定规则协定国家税率不同;特惠税率(标示为“受惠国LD”)为0%;普通税率范围8%-40%,因产品类别不同而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