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发布公告称,鞍钢股份于 2018年 7 月 4 日接到鞍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发来的《鞍钢集团公司关于无偿划转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持有的本公司3.6亿 股 A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8%)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
于9月18日,鞍钢股份接到鞍钢集团的通知,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此次无偿划转后,鞍钢集团通过鞍山钢铁持有公司38.6亿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33%,电建集团持有公司3.6亿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8%。此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