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江苏省经信委发布《关于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称,常州东方特钢拟淘汰其3座550m³高炉(炼铁产能195万吨)、4座40t转炉(炼钢产能240万吨)和2座50t电炉(炼钢产能72万吨),合计炼铁产能195万吨、炼钢产能312万吨,用于置换新建1座1820m³高炉(炼铁产能155万吨)、2座100t转炉(炼钢产能230万吨),具体置换方案如下:
备注:
1. 置换过程中的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依照工信部原〔2017〕337号文产能换算表进行换算。产能换算表用于计算置换比例,不作为核定产能的依据。
2. 建设项目粗钢产能230万吨,按照减量置换比例,用于置换的粗钢产能为287.5万吨。企业退出粗钢总产能为312万吨,剩余粗钢产能24.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