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注销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被许可人依法终止等情形,质检总局决定注销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等433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示名单中其中有钢铁企业17家,被注销钢筋、轴承、钢丝绳等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证,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