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杭钢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改制后名称变更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杭钢集团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等均由改制后的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股东、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均保持不变,注册资本由12.082亿元增加到50亿元,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如下:
原经营范围:
汽车运输。钢、铁(包括压延),焦炭,耐火材料及副产品、金属丝、绳及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铸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
现经营范围:
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