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措施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指出,唐山市钢铁企业达40家,生铁和粗钢产能分别为1.28亿吨/年、1.34亿吨/年,分别占全省的52.6%和56.1%。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长期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后5名,亟待进一步加大压产能、调结构力度。其中,2018年已压减炼钢产能500万吨、炼铁产能281万吨;2019年将再压减炼钢产能1006.75万吨、炼铁产能804万吨、煤炭产能50万吨。
《整改措施清单》要求,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唐山市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的要求和唐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唐山市钢铁企业将通过整合搬迁一批、迁出转移一批、关停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等四个一批,确保全市现状钢铁产能到2020年压减到1亿吨左右,钢铁企业减少到30家以内。
一、整合搬迁一批。着力推进城区(县城)及周边等环境敏感区钢铁企业搬迁改造。目前,全市已有8家钢铁企业启动了整合重组搬迁改造工作,完成搬迁后,钢铁冶炼厂点将由原位于城区(县区)周边的8处,整合到沿海地区的4处。目前8家钢铁企业均已制定了退城搬迁方案,按照2020年6月底前,8家钢铁企业原址关停、新建项目投产的时间节点,逐项目排定了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确保按时完成退城整合搬迁工作。
二、迁出转移一批。积极推动钢铁企业整体迁出唐山市或向市域外转移部分钢铁产能。目前,已有3家钢铁企业初步确定迁出唐山市,将钢铁产能转移到其它地市,唐山市对此予以支持,正在积极协助迁入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钢铁企业顺利迁出唐山市。
三、关停退出一批。鼓励钢铁企业退出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对规模较小、减量置换后不具备满足新上产能装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在完成产能压减任务的前提下,其产能指标可通过产能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获得资金用于企业职工安置和转型发展。
四、改造提升一批。全力推进钢铁企业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实施装备升级减量置换改造,确保到2020年全市钢铁企业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全部完成减量置换升级改造,未完成升级改造的装备就地关停取缔。目前,全市14家具有此类装备的钢铁企业,均已制定了压小上大减量置换方案,将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减量置换项目建设,同步拆除置换装备。唐山市将提高装备升级项目的钢铁产能置换比例,以完成产能压减任务。
同时《整改措施清单》还要求加快“公转铁”。推进钢铁企业向铁路沿线布局,实现钢铁大宗原燃料、钢材成品由公路运输为主改为铁路、港口联运为主,2019年建成16家重点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
(梁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