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退出后十”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对唐山空气优良天数、PM2.5平均浓度等指标进行明确,以确保唐山2020年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各县(市、区)退出河北省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
对于唐山地区钢铁行业,《方案》中明确强调,到2018年底前,唐山市将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压减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281万吨,并同步关停配套烧结、炼焦工序;压减焦化过剩产能185万吨。到2020年,全部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和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并逐步淘汰1500立方米以下高炉、150吨以下转炉,钢铁企业由40家整合到30家以内,钢铁产能控制在1亿吨左右。同时,加快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城市(县城)规划区、生态红线控制区钢铁企业搬迁改造方案的制定,启动搬迁改造工作。
此外,《方案》明确,在2020年底前,唐山市钢铁企业铁矿石、焦炭等基本实现“公转铁”,并逐步取消钢材成品等大宗货物公路运输,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并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实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分类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